快新聞/唐姓男子強吻女童遭公訴 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0月
唐男涉嫌強吻女童,法院今日撤銷原判決改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圖/民視新聞翻攝)

唐姓男子涉嫌4度強吻4歲女童,遭對方家長提告。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日前偵查終結,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原本判決處有期徒刑1年6月,今日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處有期徒刑10月。



唐男在2018年9月間帶小孩到社區附近廟宇遊玩,有一名婦人也帶著4歲女兒到這個地方。不知為何,唐男疑有抱起女童舉動,婦人查覺有異,趕緊帶女童離開。女童家長後來在臉書貼文提醒鄰居這件事,並向里長調監視器畫面。

唐男是同社區住戶,他當時貼文回應,「雖然沒有惡意,也沒有其他意思,但這舉動沒先詢問孩子與媽媽同意,是我的疏忽與不禮貌,非常抱歉。」

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並調查被害女童及其母親證詞,認定唐男4度強吻女童,甚至親吻嘴部,但他僅坦承親臉,表示沒有印象是否親嘴。檢察官認為唐男子涉嫌對未滿14歲女童犯強制猥褻,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原判決唐男處有期徒刑1年6月,今日撤銷原處分,改判有期徒刑10月。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