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擋風玻璃碎裂。(圖/民視新聞翻攝)國道警方調查,年約58歲的劉男駕駛A車自小貨車,疑似未注意車前動態,追撞前方由蕭男駕駛的B車自用半聯結車(砂石車),遭追撞時蕭男當下未察覺異狀,故持續行駛,所幸未釀人員傷亡。雙方經警方施以酒精濃度測試,均未有酒後駕車之情事。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依照「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車輛行駛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的行車安全距離,小型車為車速除以2、大型車為車速減20公里,違者可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