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林姓曾擔任台鐵台北工務段段長、承辦人,對於採購案有決策及執行權,2人在2008年間,以原包商國恭「履約進度落後」為由,片面中止原發包合約並重新開標,最終由華盛營建以1億餘元得標。周、林2人涉嫌把已施作工程也灌入新標案,浮報約500萬元預算,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檢調懷疑,周、林2人在第2期工程發包時,明知已有部分工程施作完成,卻仍灌進第2期工程項目,涉嫌「經辦公用工程,浮報價額罪」,讓接手的華盛營建可以免作部分工程就領到錢。
北檢今日由檢察官林俊廷,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兵分15路搜索涉案人住居所與辦公室,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周、林2人,還有當時擔任監造人的盧星宏建築師,以及華盛公司實際負責人蘇成達,4人都被列為被告,另通知11名證人到案釐清案情。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