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茂林分駐所謝姓員警經過的道路,並不寬,剛好擠2台車,員警直接A到左邊停放路邊的車輛,他是在休假期間10月23日晚上8點多,開車擦撞到停放路旁的車輛,酒測值為1.20MG/L,沒有人受傷,只有保險桿烤漆輕微掉落。高雄六龜分局副分局長方正文說,「休假期間酒駕不慎擦撞路旁的車輛。」
由於這個月上旬,也是高雄市六龜分局,才有一名派出所吳姓所長,也是休假和朋友喝酒,騎車上路,和民眾擦撞,當時酒測值高是0.99毫克,火速被記過拔官,高雄市警察局長劉柏良當時強調,從嚴追究責任。
沒想到不到3個星期,六龜分局有有員警酒駕。涉犯公共危險罪,立刻調整謝員到警備隊,也加重記一大過處分,再提列「教育輔導對象」及「酗酒習性或酒後駕車紀錄員警」,加強列管考核。
高雄六龜分局副分局長方正文表示,「雙方均沒有人受傷,本案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外,並加重懲處記一大過。」這已經是高雄今年來,第6起員警酒駕事件,除了考績會被打成丙等,還要站8小時交通勤務,高雄市警局強調絕對不放縱、不掩飾,勇於面對問題,員警絕對不能心存僥倖!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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