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聲明指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藍獻林即將屆齡,本於適才適所之考量,經多方徵詢、斟酌後,向總統府薦送資深、專業、曾任法院院長、行政歷練完整的同院庭長吳明鴻為繼任院長,由總統任命,並無另薦送侯東昇、吳東都庭長二人供總統府圈選之情。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今天上午也表示,司法院的相關人事任用,總統府尊重司法院的決定,必須資歷、經歷與專業兼顧。新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人選,是由司法院決定後循程序呈報,總統尊重司法院的決定。
司法院昨天宣布,奉民國109年12月25日總統令准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藍獻林退職,特任吳明鴻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均自12月31日生效。
司法院表示,67歲的吳明鴻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地政系碩士,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18期結業;歷任台灣新竹、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台灣桃園、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行政法院評事、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台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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