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權會提行政訴訟質疑數位身分證 內政部:個資保護及防偽優於紙本
數位身分證引發資安隱私疑慮,內政部強調會消除外界疑慮後,再進行全面換發工作。(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內政部推動新式「數位身分證」,不過外界仍對資安風險存在許多疑慮,台灣人權促進會便為此提起行政訴訟,今日第三次開庭。內政部下午說明,數位身分證的個資保護及防偽功能都優於現行紙本身分證,數位身分證是行政院的重大政策,政府一定會做好資安準備工作,持續聆聽社會各界意見並進行溝通,消除外界疑慮後,再進行全面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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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反對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認為這項政策可能帶來資訊安全疑慮及隱私問題,今日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台權會指出,資安問題只是冰山一角,政府應正視身分證強制晶片化將侵害的資訊自主權,若未修法立法,恐將擴大現行紙本身分證遭浮濫蒐集的狀況。

內政部下午說明,由於現行紙本身分證一經複印,個資即一覽無遺,數位身分證晶片內存放個人資料不超過現行的紙本身分證,且晶片資料採分區加密保護,使用時須民眾同意並輸入讀取碼或密碼,才能讀取晶片資料,同時晶片具有電子防偽機制,較現行紙本身分證更能提升防偽功能及保護個資。

內政部強調,內政部不僅是推行數位身分證的主管機關,也與民間團體一樣都是我國國民,對於數位身分證資安風險的重視程度「絕對不亞於民間團體」。內政部表示,已採取許多措施以管控風險,相關規劃內容已置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ew eID資訊公開專區,且已修正發布「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明定卡面及晶片記載事項,同時亦有資安管控要求,可供外界查閱,並無民間團體所稱無具體資料之情形。

另外,內政部表示,《戶籍法》第59條明定內政部可進行全面換證,並公告舊證失效,如依民間團體訴求「內政部不得作成國民身分證舊證失效日期之公告」,則對於不願換發數位身分證的民眾,其持有舊式身分證的有效期限將至少長達2、30年,勢必嚴重減損身分證上的相片識別功能,更可能徒增身分證遭偽、變造的風險。

內政部表示,人民對政府各項政策有表達其看法的權利,此為民主自由國家的體現,內政部絕對尊重。關於數位身分證換發工作,會遵照行政院的指示,持續聆聽社會各界意見並進行溝通,消除外界疑慮後,再進行全面換發工作,對於期程及作法,會做謹慎的評估與規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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