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車條款7/1上路 車商憂恐掀消費爭議

經濟部在28號正式宣布,新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將在7月1號正式生效,又被封為「檸檬車條款」,主要針對的就是購車常見的糾紛,台灣習慣稱之為「車王」,而在國外則是描述車主「又酸又澀」的心情,因此形容為檸檬車,根據經濟部公告的契約重點,裡頭提到新車在交付後180天內或是行駛1.2萬公里以內,如果相同瑕疵維修4次還是無法恢復正常機能,或是發生六種重大瑕疵,消費者可以主張換新車或是解約,而經濟部長王美花也提到,會選在7/1生效,主要考量國內車市有一半以上是進口車,因此提供半年緩衝期,讓車商也能充分了解新規範,不過現在卻引發不少反彈,甚至有人認為,檸檬車條款上路後,可能衍伸更多消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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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車頻道總編輯葉明德提到,以條款內容來看,裡面其中一項寫到排檔或是行駛發生暴衝、剎車失靈或是熄火等重大問題,維修不得超過2次,光就「暴衝」來看,時有所聞,對於瑕疵的認定也有模糊地帶,加上180天期限將近半年,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冷門車款,很可能已經出現明顯折舊的價格落差,車廠是否願意換新車恐怕也有爭議,而對於條款中4次維修標準,有沒有「修好」的認定也有爭議,或是需不需要第三方公正單位來仲裁,也沒有明確規範,最後可能面臨三輸局面!

(民視新聞/徐紹芸 黃啟豪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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