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事件延燒!什麼行為會成立性騷擾?
雞排妹鄭家純,翻攝自雞排妹粉專

相信有看新聞的各位,最近這幾天都有關注到一則新聞,那就是雞排妹控訴自己在參加尾牙主持活動時遭到性騷擾的事件,原先她僅有透漏整個事情發生的概況,沒想到引起了網路上的討論,更有人剝絲抽繭找出了疑似的廠商和活動,後來她也直接公布了當天活動流程的歌單以及廠商,更是讓該廠商和被懷疑的歌手都出面澄清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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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的發文內容有提到過程中,可能因為有飲酒,該廠商的老闆就對其說出一些較為輕浮不尊重的話,而被懷疑的歌手甚至有在舞台唱歌互動時出現偷摸臀部的舉動,這些情況都讓她感到很不舒服,也很畏懼,認為自己遭到了對方的性騷擾。

那在實際的法律上,性騷擾是怎麼去定義的呢?

在性騷擾防治法有提到:「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所以,在法律上,性騷擾的舉動不一定只有觸摸對方身體這個情況喔!像是在違反他人意願下,跟別人說出一些黃色笑話或是冒犯性的言語、給他人展示情色圖片或影像等等都是屬於性騷擾的行為,假如以上這些性騷擾情況屬實,最高可以處十萬元的罰鍰。

此外,有些性騷擾的情況是發生在職場的,例如上司以工作壓力來脅迫下屬,趁機對其做出性騷擾的行為,若有這樣的情形,更是可以加重處罰的喔!

性騷擾的案件層出不窮,你我身邊的朋友可能都有遭遇過,無論是在學校、職場、其他的公共場所,遇到類似事件,要記得勇敢為自己發聲,如果像是在職場中遇到性騷擾,也要勇敢說出來,這不但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防止下一個受害者的產生。

(編輯精選,授權自律師黃靖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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