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會成員拿著標語,堵住掩埋場的出入口,就是不讓重機具進場施工,苗栗造橋的這處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取得苗栗縣府許可,進行3個月的試運轉。但立委表示,掩埋場鄰近水源地,以及人口密集的村落,卻要核准它埋設8千多噸的事業廢棄物,實在沒道理。

立委陳椒華說,「一般掩埋場設置規範,就是要避免地下水,跟地表水多的地方,所以環保局環保署,明知這是掩埋場的設置規範,還讓它通過這是不應該的。」前縣長劉政鴻質疑,業者申請試營運多次被駁回,但去年底縣府卻火速通過許可,認為程序有瑕疵。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表示,「他突然在去年12月21日申請,12月31日連說明會,開什麼公聽會都沒有,跟鄉親溝通都沒有,在31日就准了,這是害子害孫的事情。」自救會表示,業者送審的『興辦事業計畫書』有多項缺失都沒有改正,縣府卻放水,核准他們試運轉。但苗栗縣環保局表示,業者2011年因為聯外道路問題,一度被駁回許可,後來申請資料補正,因此依法核准。
但自救會不能認同,要求停止試運轉,否則將抗爭到底。
(民視新聞/邱俊超 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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