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鐵路殺警案! 凶嫌一審無罪 二審逆轉改判17年
台南高分院今天辯論終結,改判鄭男有期徒刑17年,刑期屆滿強制監護5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前年7月,鐵路警察李承翰協助列車長處理旅客補票時,遭鄭姓嫌犯持刀刺傷送醫不治,一審嘉義地院根據精神鑑定結果,判處兇嫌無罪,引發社會譁然。全案進入二審,並重新請成大醫院做精神鑑定,台南高分院今天辯論終結,改判鄭男有期徒刑17年,刑期屆滿強制監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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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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