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凸5公分害摔喪命 法院判新北市賠48萬

兩年前,新北市淡水發生一起車禍,一名27歲女騎士,想從外側超車,結果輪胎壓到馬路外邊溝,一個凸起5公分的水泥地面,騎士因此重心不穩而摔車,命喪遊覽車輪下,家屬認為是新北市養工處沒善盡管理責任,怒提國賠,高等法院認為,新北市養工處有兩成過失,必須賠償4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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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騎士從遊覽車後方竄出,加足油門想要超車,但下一秒突然整輛機車騰空,彈了好大一下,接著騎士連人帶車慘摔在地,悲劇瞬間發生,騎士當場沒了呼吸心跳。死者父親認為是新北市養工處,沒有做好維護工作,憤而提出國賠。

地面凸5公分害摔喪命 法院判新北市賠48萬

這一起驚悚車禍發生在2018年,新北市淡水坪頂路,27歲的許姓碩士生,想從遊覽車的左側超車,但因為路面顛簸,其中一塊排水溝的水泥,落差高達5公分,導致機車彈飛,女騎士慘死遊覽車輪下,家屬無法接受,提出國賠,要求200萬精神撫慰金,跟44萬5千元喪葬費用,這讓新北養工處無法接受。

地面凸5公分害摔喪命 法院判新北市賠48萬

新北市養工處副處長黃春田說,「因為這個邊線,騎士不應該騎在邊線以外的範圍,這也是當時上訴的訴求。」

養工處否認有疏失,二審提起上訴,士林地院認為該路段寬度只有2.5公尺,又是雙黃線禁止超車,騎士搶快導致事故,應該自負8成責任,養工處則是2成,判養工處應賠償48萬9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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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養工處副處長黃春田表示,「路段屬於北二是區道,區道的話是由公所去做一個維護管理。」

養工處主張單位負責的是水溝維護,水泥地面並不是養工處鋪設,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養工處負有養護的責任,應要負責排除,確實有疏失,對於這樣的結果,新北養工處考慮再上訴。

(民視新聞/李豫翰、蔡承翰 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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