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法院發言人李維心說,「吳青峰與林暐哲之間,在107年12月31號就已經和議,同意了中止這個詞曲版權合約,吳青峰是使用到自己的詞曲著作,而且是可以演唱,不侵害到林暐哲的著作財產權,所以判決駁回林暐哲的上訴。」
林暐哲不但是青峰恩師,也是青峰演藝生涯起步的經紀人,但雙方後來因為詞曲創作著作權合約糾紛反目,2020年2月青峰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刑事起訴,震撼演藝圈,前天青峰到北院出庭,回憶當年和林暐哲曾說「不能合作,還可以當家人。」,還一度難掩激動、當庭淚崩,刑事訴訟目前仍在審理中,民事方面青峰一、二審都勝訴,林暐哲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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