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內湖保母壓死男嬰案 二審結果仍判3年6個月
高等法院今駁回保母案上訴保持原判。(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2019年台北市內湖某托嬰中心廖姓保母,哄睡11個月大男嬰,竟將自己80公斤的身軀壓在男嬰身上長達19分鐘,男嬰被壓後呼吸困難,缺氧身亡。士林地方法院去年11月依業務過失殺人罪判處廖姓保母3年6個月,檢方認為判刑過輕,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檢方上訴,保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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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內湖某托嬰中心驚傳男嬰被保母壓死悲劇,1名受雇於托嬰中心的廖姓保母在被指控在2019年4月1日下午哄睡李姓男嬰時,為了阻止男嬰亂動,竟用身體壓住他,再以雙手環抱男嬰頭部。造成他頭部遭悶壓,導致呼吸困難,窒息身亡。士林地方法院去年11月依業務過失殺人罪,判刑廖姓保母3年6個月。檢方認為此判刑過輕,向高等法院上訴,今結果出爐,高等法院保持原判。

高等法院認為,廖姓保母領有專業證照,卻用不當方式安撫李姓男嬰入睡,導致其呼吸困難缺氧而亡,同時也造成李姓男嬰父母巨大的傷痛。該案迄今未和解、賠償李嬰父母損失,一審判廖姓保母3年6個月徒刑,符合比例、罪刑相當原則,駁回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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