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傅崐萁因炒作凱聚等股票被判刑2年10月定讞,去年5月25日帶職(立法委員職務)入花蓮監獄服刑,他先前另涉合機炒股案及假離婚案已執行1年1 月,台灣高等法院去年6月間裁定,傅崐萁3罪應執行3年10月。
法界人士推算,傅崐萁3罪應執行3年10月(46個月),以執行有期徒刑超過1/2得申請假釋計算,即執行1 年11月可申請假釋,扣除傅崐萁先前已執行1年1月,服刑約10個月後,也就是今年3月底可申請假釋。
傅崐萁去年12月間因遴選並獲准移往花蓮自強外役監至今,外役監今年4月初以他累進處遇分數達標,提報假釋;初審認定他符合資格,已向上提報給矯正署審查;法務部矯正署12日核准後,檢方聲請台灣高等法院裁定保護管束,高院今天作出裁定。得抗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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