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vs.聚會民眾說,「誰住在這裡,屋主是誰。」
三五好友吃飯泡茶到一半,突然被員警登門打斷。
警方vs.聚會民眾說,「防疫期間室內不得聚集5人以上,你們知道嗎。」
陳姓女屋主,一臉無辜,還跟警方辯稱,現場包含她就五個人,並沒有超過,但防疫三級警戒的室內聚會限制,其實連剛好5個人都不允許。
南投縣衛生局長黃昭郎說,「聚會的邀集人我們從重處分,30萬元的罰款。」
這場飯局違反防疫規定,聚會主揪者是養生館的陳姓女屋主,重罰30萬,其他四名朋友各10萬,但其中一名林姓友人,5月4日才從中國回台,雖然14天居家檢疫期滿,但還在7天自主健康管理中,偷跑出來聚會,罪加一等。
南投縣衛生局長黃昭郎說,「他是完成居家檢疫,但是還在自主健康管理的期間,參加這樣的集會,所以他的行為我們再另外,從重裁處15萬元。」
沒事別出門,真的不是口號,耐不住無聊找朋友吃飯的代價吃上85萬罰單,好貴!
(民視新聞/張家維 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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