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LEAGUE+/7月辦選秀會 新球隊首輪可選2人
(圖/P.League+ FB)

P. LEAGUE+今天宣布7月21日將舉辦線上新人選秀會,即日起至30日受理報名,同時也揭曉選秀順位,新竹街口攻城獅握有狀元籤,而新球隊新北國王與高雄鋼鐵人首輪可選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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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稍早拋出研擬聯盟選秀指引的想法,台灣職業籃球聯盟P. LEAGUE+(簡稱PLG)隨後發布新聞稿公布選秀辦法與時程、新秀合約規範。

PLG表示,史上第一次新人選秀會將在7月21日登場,採線上方式進行,即日起至6月30日受理報名,而選秀順位依據前一季名次排序,由戰績最低者排至戰績最高者,並考量各隊季後賽戰績,由未闖進季後賽的攻城獅拿下狀元籤。

PLG新賽季在新北國王與高雄鋼鐵人加入後,將從4 隊擴增至6隊,新球隊選秀順位則在上季名次最低球團(攻城獅)之後,根據規定,若有多支新球隊,則抽籤決定順位,每次選完後順序交換,而新球隊擁有保障額外選秀權1次,將在第一輪尾端,所有球隊後面行使。

PLG首屆選秀會首輪順位依序為攻城獅、鋼鐵人、國王、桃園領航猿、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富邦勇士、國王、鋼鐵人。

PLG同時公布選秀資格限制,需年滿20歲,但曾註冊大專籃球聯賽(UBA)在學學生,應於選秀年8月31日(含)前已年滿21歲或完成大三以上學業,未曾在本聯盟註冊,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PLG舉例,像是具有高中籃球聯賽甲級、大專籃球聯賽公開一級資歷(外籍生球員必須曾於台灣高中、大專籃球聯賽連續註冊滿2年),或其他地區同等學生籃球聯賽資歷,經過任一聯盟所屬球隊總教練或聯盟推薦(須附推薦信並簽章)。

至於未滿27歲華裔球員(1995年1月1日後出生者),須經過任一聯盟所屬球隊總教練或聯盟推薦(須附推薦信並簽章)後參加選秀。

對於新秀合約,PLG規定,球隊須在選秀結束後45天內完成簽約程序,而合約形式與年限應為制式 「2+1 」型式合約,前2年為保證合約,第3年為球隊選擇權,新秀合約若附帶旅外條款,必須履行完前2年保證合約才可以執行,一旦執行旅外條款,未來再回到聯盟,原球團得視原先新秀合約尚未履行部分,保有第3年球隊選擇權、優先議價權與比價留人權。

新秀薪資還訂有最低月薪限制,首輪第一順位新台幣9萬元,第2、3順位各為8萬元、7萬元,最高年薪為180萬,其餘首輪順位為6萬元,次輪5萬元,第三輪以後為4萬元,最高年薪為150萬元。

凡球員曾獲選為國際籃球總會(FIBA)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隊者,月薪最低為12萬元,最高年薪為200萬元,未依保障薪資給付,球員可向聯盟申訴,要求離開該球隊,成為自由球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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