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殺警案,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鄭嫌被判刑17年定讞。(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2019年7月,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在台鐵車廂執勤時,被鄭姓嫌犯刺殺殉職。鄭姓嫌犯因為被鑑定有思覺失調症,被嘉義地院一審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李承翰的父親也因此抑鬱而終。台南高分院二審撤銷原判決,改判鄭姓嫌犯17年有期徒刑,刑滿後仍須強制就醫5年,全案仍可上訴;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鄭嫌被判刑17年定讞。 更多新聞: 快新聞/鐵路殺警嫌確定關17年 李承翰母親感慨兒已不在:無法改變什麼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三級警戒將有條件式鬆綁? 陳時中:不排除做滾動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