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書指出,55歲楊姓里長,5月14日開著廣播車,到處宣傳"里民請注意,交流道下賣葡萄的『阿好』已經確診",如有與她接觸的人,請注意健康安全!衛生局與警方認為,楊姓里長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該里長送法辦。里長指稱,他當天中午看到電視新聞報導溪湖有人確診,打聽之下,有里民說是常到里內收購葡萄名叫"阿好"的人,因為里民都很恐慌,他才駕車繞巡通知廣播,要里民與果農要注意自身健康安全。檢方認為,確診者住所與販賣葡萄處所,確實在溪湖鎮交流道附近,因此里長廣播車播放內容確有其事、不是憑空捏造,再從廣播內容發現,里長應該是基於職責、熱心,善意提醒里民注意,沒有構成散布嚴重流行疫情不實訊息,認為應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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