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華山分屍案陳嫌更一審「仍判無期徒刑」 死者父痛罵:人渣逃過死刑沒天理
華山分屍案,今高等法院宣判更一審結果,依性侵殺人罪、遺棄屍體罪,仍判處陳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一審遭判死刑,經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撤銷原判決改判陳無期徒刑,可上訴。高姓女子的父母另對陳嫌求償約14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3月宣判一審結果,陳伯謙應給付死者家屬1401萬6374元。可上訴。今高等法院宣判更一審結果,依性侵殺人罪、遺棄屍體罪,仍判處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讓受害者父親相當不滿,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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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發生在台北市的「華山分屍案」震驚全台,凶嫌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高姓女子,並將人勒斃分屍,丟棄山區,另將高女包包內現金花用殆盡。

今高等法院宣判更一審結果,依性侵殺人罪、遺棄屍體罪,仍判處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讓受害者父親相當不滿。他痛批,這麼可惡的殺人魔、這種人渣,竟然不判其死刑,沒天理沒公平正義,「國家是不是要走向廢死?不然為什麼這麼可惡,把人分屍去做標本卻沒判死刑,請政府解釋」,他表示,陳嫌完全不承認罪刑,將提出上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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