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亞泥20年執照撤銷仍可採礦 地球公民籲應盡速修礦業法
亞泥敗訴被撤銷延展20年採礦權。(圖/畫面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亞洲水泥公司在花蓮縣的大理石申請延展20年採礦權惹議,經當地太魯閣族居民以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宣判駁回亞泥上訴,維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年做出的撤銷展延處分判決,確定亞泥2017年獲經濟部礦業局延展20年採礦執照應撤銷,原住民獲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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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核准亞泥新城礦區礦權展延20年,當地太魯閣原住民居民認為權益長期受到迫害,不符土地公義狀告亞泥興訟,一審法院撤銷礦權展延處分,亞泥提上訴,二審9月16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確定撤銷。

經濟部昨晚間表示,此案重回礦權展限的原點狀態,之後將要求亞泥補足部落的諮商同意,再重新審查,但不影響目前採礦工作,依礦業法第13條規定,目前亞泥處在「申請展限的狀態」,採礦程序皆能正常進行,無需停工。

亞泥回應,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前一年,公司已於109年6月22日正式宣示啟動原住民諮商程序,本公司對本次訴訟結果雖感遺憾,但無論訴訟結果為何,均不影響本公司與部落共存共榮的決心,自109年6月以來,亞泥已主動召開六場部落說明會,惟因受限於今年度本土疫情爆發影響,與部落諮商程序之進行稍有延誤,將持續推動與原住民部落之諮商程序,以符各界期盼。

亞泥發言人蔡佑吉受訪時表示,公司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遺憾,會等到收到正式判決書後,繼續完成和原住民諮商程序,在程序進行中,採礦的部分也沒有受到影響,沒有停業的問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黃靖庭也說明,雖然判決結果十分明確,但因為礦業法第13條,亞泥並不會因此停止採礦,而是回到了諮商程序的部分,而部落也會受到部分壓力。他強調,原住民最想看到的礦場轉型計畫至今仍沒有看到,而如果礦業法沒有修法,亞泥申請的狀態就可以一直持續下去,希望中央能將此法排入修法程序中。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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