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於2日指揮艦隊分署台中海巡隊,在距彰化王功外32浬(領海基線內1.9浬),帶案查扣越界捕魚的中國籍漁船,該船非法越界捕魚5公斤,遭重罰81萬元。
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處以罰鍰81萬元,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
海巡署艦隊分署指出,今天上午8時許,由台中海巡隊派艇將該船驅離出境,並要求該船不得再進入禁止限制水域違規作業,否則將加重裁罰金額,甚至沒入漁船。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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