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賣車沒過戶 停車費兩年未繳欠26萬

一名王姓車主,把車子賣給朋友後,卻沒過戶,而他的朋友,兩年多來,把車停在公有停車格,都沒繳停車費,現在行政執行署人員找上門,查封車主不動產,他才驚覺,代誌大條,因為累積的停車費,加上逾期罰鍰,一共要26萬6千多元,創下彰化縣史上最貴停車費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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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一張張的收據,全都是王姓男子墊付的停車費,他在2016年將名下轎車賣給朋友,雙方沒有辦理過戶,但從兩年前開始,車輛停在路橋下的公有停車格,他的朋友,接到停車費催繳單也不理,現在每筆60元的停車費,一共736筆,加逾期罰款,總共累積欠了26萬多元。(李文華/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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