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女子說她之前在半套店工作,因疫情原本上班的店家歇業,她為了賺生活費,在三民區的大樓租套房,聯繫以往的熟客,沒想到8月才被派出所員警查獲,9月底又被員警逮到,不到2個月被同一組警員抓到2次,懷疑對方是不是針對她,進了派出所後才會質疑警方沒搜索票就帶走房間裡的證物是違法行為,沒想到竟被扯頭髮,她因此向高雄市警察局檢舉員警「執法過當」。面對女子指控,警方表示是潘姓女子因不滿最近2個月,連續遭警方取締性交易,她先在在辦公廳舍大聲咆哮及丟摔物品,之後又趁機揮拳傷及員警頭部,員警是被潘姓女子的不當言語及挑釁行為激怒,產生過當的制止帶離行為,除予以相關人員記過及申誡處分外,並調整服務地區,另再加強員警的情緒控管教育及精進執法技巧。至於潘姓女子偵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風俗予以裁罰。
(民視新聞/孫慧娟、呂彥頡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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