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不忍了! 吳子嘉被開除黨籍並列7大罪狀 民進黨證實:言論自由不代表可隨意抹黑
民進黨證實吳子嘉被開除黨籍。(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北市國民黨籍議員羅智強透過臉書貼出一張民進黨籍媒體人吳子嘉被開除黨籍的照片,其中更列出7次違紀。對此,民進黨證實,並指出吳子嘉自2019年至今持續批評所屬政黨,讓許多黨員打電話到中央黨部抗議,「既然不認同民進黨又何必死纏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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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今早透過臉書貼出一張照片,該張照片的內容清楚寫下「本黨(民進黨)黨員吳子嘉於媒體政論節目發表未經證實之言論並公開批判及汙衊,已損害本黨名譽,被該黨部處以除名處分」,更列出違紀人7次具體時間的發言內容。

對此,民進黨今證實,中評會於2021年10月5日經出席委員一致認定違紀事實明確,一致通過除名處分,顯示本案無涉派系或個人,且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抹黑栽贓,吳子嘉自2019年至今持續批評所屬政黨,讓許多黨員打電話到中央黨部抗議,「既然不認同民進黨又何必死纏爛打?」

民進黨今天上午說明,台北市黨部評委會於2019年3月即作出對於吳子嘉先生除名之處分,中評會受理本案後,亦曾通知其本人到場說明但他也缺席;中評會於2021年10月5日經出席委員一致認定違紀事實明確,通過台北市黨部評議委員會所做之除名處分;其中,中評會出席者皆一致通過,顯見本案無涉派系或個人。

民進黨表示,自2019年台北市黨部做出除名處分迄今,吳子嘉依然持續於電視節目上批評所屬政黨與黨內同志為業,令許多黨員不解,甚或打電話到黨部陳情抗議,認為彼此「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不認同民進黨又何必死纏爛打」、「難道美麗島電子報的員工可以每天上節目用誤導言論、詆毀批評美麗島電子報嗎?」

民進黨強調,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抹黑栽贓,言論自由也不是一個黨員用來抵毀黨的名譽的藉口,言論自由的最大尺度也在保障個人與團體的名譽名聲;民進黨中評會依照規定完成除名程序,相關裁決理由書也已提供當事人;本案是經地方黨部評委會、民進黨中評會完成法定程序並由出席委員一致認定後所做出之審議,可經檢驗。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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