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媒報導指出,越南政府發言人黎氏秋姮(Le Thi Thu Hang)21日表示,政府於10月1日公布第128號決議,將暫時認可72個國家與地區發行的疫苗護照或相關接種證明,持有完整接種疫苗證明者能入境越南,且居家隔離觀察期減短為7天,該規定排定於11月正式實施。
從越南政府公布的72個國家與地區名單中,台灣列於第48,屆時民眾出示完整接種2劑的小黃卡或相關證明文,即可入境越南。
至於是否包含國產高端疫苗,外交部今澄清,高端尚未向越南政府提出申請註冊,國人若持相關證明文件入境越南,可能無法順利申請縮短集中隔離天數。目前認可高端疫苗的國家有繼帛琉、印尼、紐西蘭。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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