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衣著搶眼,展現姣好身材,在海拔3千公尺以上的合歡山主峰,跟愛犬一塊合影,人狗合拍還不只這一處,同一天挑戰另一座合歡東峰,也留下了珍貴的出遊美照,沒想到po文放上自己的臉書,幾天後竟然收到,保七森林警察隊,寄來的告發通知單,上頭寫下已經違法國家公園法,要開罰。
就跟不少民眾反應一樣,這名在網路上有著6.8萬人追蹤的女網紅,每回爬山總是帶著愛犬做伴,沒想到這回開心挑戰合歡山後,疑似遭人檢舉,還收到罰單,才知道狗狗不能上到合歡山。
太管處合歡山管理站主任張淑貞表示,「牠只要進到步道裡面,或是生態保護區這些都不行,合歡東峰跟主峰,都位於特別景觀區,其實全部禁止。」
台灣因為曾檢出狂犬病陽性案例,林務局因此規定,包括合歡山在內,全台24處森林場域跟國家公園,禁止攜帶寵物入園跟森林步道,不聽勸導違反者,第一次開罰600元,第二次罰1200元,第三次則開罰2400元,但森林場域沿線公路跟停車場,不再此限。
太管處合歡山管理站主任張淑貞說明,「繫著繩子或者把牠抱在手上,或者你用個寵物籠都可以。」
這次被開罰600元後,也在臉書po文認錯,也呼籲遊客遵守規定,以免受罰掃興。
(民視新聞/張家維 南投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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