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指改派代表人不生效力 董事玉璟駁不實
(圖/取自光洋臉書)

靶材廠光洋科公告,董事玉璟有限公司5日改派代表人不生效力。玉璟晚上發布聲明表示,光洋科公告內容不實,意圖擾亂證券市場,打擊投資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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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1785)公告指出,11月5日董事會議事即將結束之際,王炯棻自稱玉璟有限公司改派其為代表人一事,光洋科接獲玉璟有限公司唯一股東Gerald公司來函表示詫異,並確認無改派代表人為王炯棻情事,代表人仍為經卓穎。

光洋科表示,王炯棻於董事會當日自稱其為玉璟有限公司改派的代表人,顯然已經被玉璟有限公司所否認,以王炯棻所提的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馬堅勇的決議,依法無效。

對於光洋科的說法,玉璟有限公司晚上發表聲明指出,玉璟有限公司自108年3月5日設立登記時起,唯一出資股東為洪德能,且由洪德能擔任玉璟有限公司代表人。

玉璟有限公司表示,於11月5日光洋科董事會中,玉璟有限公司已依公司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出具改派王炯棻為代表人之書面,並經時任董事長的馬堅勇收訖暨在場律師確認無訛,玉璟有限公司從未否認上情。

有關光洋科總經理黃啟峰發布的重大訊息,玉璟有限公司指出,明顯意圖影響光洋科股票價格而散布不實流言及資料,已觸犯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第2項之操縱股價罪責。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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