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南迴搞軌案15年 李泰安辯護律師出書喊「世紀大冤案」
李雙全、李泰安辯護的律師吳漢成近期出書直指南迴搞軌案的判決是「世紀大冤案」。(圖/民視新聞)

15年前發生在屏東台鐵內獅至枋寮段的「南迴搞軌案」震驚社會,當年為李雙全、李泰安辯護的律師吳漢成近期出書直指這是「世紀大冤案」。吳漢成指出,當年被稱是有人破壞鐵軌,但其實是一個火車行車速度太快出軌的意外;當年李雙全的妻子陳氏紅琛之死,可能是醫院上有些因素讓她死亡,「不是一個人為的故意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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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漢成出書《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辯護律師的不平之鳴》 介紹,2006年3月17日台鐵96車次莒光號,在南迴鐵路枋寮站起算15.9公里的地方發生翻車事故,火車出軌,傷者之一的陳氏紅琛受傷被送至枋寮醫院,隔日凌晨不治死亡。

案發後檢察官偵查,法醫鑑定,證人證言,最高法院多次發回審理,最後認定陳氏紅琛的配偶李雙全及其哥哥李泰安為詐領保險金,由李泰安製造車禍,李雙全在加護病房為陳氏紅琛注射酒精致其死亡。李雙全在偵查期間輕生,李泰安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

「南迴搞軌案」經過15年,李氏兄弟的辯護律師吳漢成出書直指這是「世紀大冤案」。他受訪時首先說明,出這本書不是要指責誰,只是想釐清社會各界對於這起案件的疑慮,整理出了相關證據來解答,還原事實。他提到,整理的證據中顯示,這起案件並不是有人破壞鐵軌,這是一個「火車行車速度太快出軌的意外」;再加上醫院治療陳氏紅琛時可能有某些因素,讓她死亡,「不是一個人為的故意的犯罪行為」。

吳漢成進一步指出,當時翻車時,李泰安就在車上,大家可以回想今年四月的太魯閣號事件,在火車上的人永遠無法預料誰會安全、誰會不安全。他再說,若李雙全是為了在火車上利用機會對妻子施打不明毒物造成意外死亡的結果,「李雙全如何擔保自己不是先死的那個?」

目前李泰安已經入監服刑,吳漢成說,案件雖已判決確定,但刑事訴訟法中有再審制度,現在正在整理相關資料,希望有機會透過再審還李泰安清白。吳漢成也提到,李泰安知道他出這本書,李泰安的家人也支持。

至於李雙全事後輕生,吳漢成表示,當時李雙全的遺書以表明志,並說相信檢警會還他清白,他並不是畏罪輕生。吳漢成說,每個人承受壓力的能力不同,很多案例也有人是因為承受不了壓力用輕生的方式結束生命,為何李雙全選擇這種方式,無法替他作答。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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