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筆罰單不繳還買新車!1壞習慣露餡 車被拖吊他秒掏25萬
高雄傅姓男子滯欠917筆交通罰單不繳,去年還添購一輛新貨卡。(圖/翻攝自執行署高雄分署)

社會中心/李國綸報導

高雄一名傅姓男子滯欠近千筆罰單不繳,所有項目累欠金額高達58萬餘元,執行署多次通知都沒有下文,執行人員發現傅男去年又買了一輛福特貨卡新車,循線調查終於找到車輛。當愛車要被拖吊時,傅男才急忙現身,表示願意當場繳納25萬元,其餘則請求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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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高雄分署指出,傅姓男子滯欠917筆交通罰單,以及96筆的牌照稅、燃料費及健保費未繳,累欠金額高達58萬餘元,屢次執行銀行存款,也只得款3萬餘元,就算通知他自行繳納,傅男依然置之不理。

執行人員發現,傅姓男子去年又買了一輛新車,多次到他戶籍地找人,但未能找到傅姓男子,也遍尋不著車輛行蹤。細心的執行人員想到,傅男有不繳納停車費的壞習慣,委託交通局查詢停車紀錄,找到傅男幾乎每天都會在一心路、林森路、三多路一帶停車。

循著線索到附近調查,果然查封到傅男的新車,當車輛要被拖吊時,傅姓男子匆忙出現,執行人員告知因其有欠罰單依法執行,才驚覺事態嚴重。傅男宣稱他從事做房屋抓漏工程,工作必需使用被查封的車輛,願當場繳納25萬元,其餘請求分期繳納。考量他的經濟狀況和工作需求,高雄分署取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同意將查封的車輛交由傅姓男子繼續供工作使用。

高雄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並按時繳納 ETC 及停車費,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高雄分署將強力執行。

近千筆罰單不繳還買新車!1壞習慣露餡 車被拖吊他秒掏25萬
眼見愛車要被拖吊,傅男才乖乖掏出25萬元。(圖/翻攝自執行署高雄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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