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路口,車來車往,這輛堆高機,駕駛毫不避諱,大喇喇行駛道路上,被執行交通勤務的員警,當場攔下。
堆高機屬動力機械,沒依規定申請臨時通行證,不能行駛一般道路,員警見狀,立即取締,同時要求駕駛進行酒測。
台中市成功派出所副所長王奕程說,「發現一部堆高機違規行駛於道路上,上前攔查攔查時發現,該名駕駛全身渾身酒氣,酒測值高達0.18,警方依法掣單告發,並查扣該部堆高機。」
沒想到一測,這名48歲張姓駕駛,酒測值高達0.18毫克,警方依法掣單,並查扣堆高機。
台中市成功派出所副所長王奕程說,「警方在此呼籲堆高機,駕駛業者應依法申請,臨時通行證切勿心存僥倖。」
而張姓駕駛,已不是初犯,原來2013年,他就曾開堆高機酒駕肇事,沒學到教訓,又再次違規,酒駕行為,將被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堆高機沒依規定,申請臨時通行證,也可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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