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很多縣市推動區段徵收,抵價地發還比例為40%~43%。近年為了提高地主參加區段徵收意願,辦理烏日前竹區段徵收,以及九德區段徵收,決定「讓利」給民眾,地主領回土地的比例,從40%提高至法定上限50%。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吳存金說,「台中市在盧市長一上任,我們領回的比例是50%,所以跟別的縣市相較,我們領回的比例高達,多10%的比例。」
烏日前竹區段徵收案面積110.71公頃,住宅區有55.22公頃,區內1200多人,有將近8成住戶申請安置措施。經審核結果,有210戶符合安置資格,約占區內總戶籍數74%。其中申請最踴躍的房租補助費,每個月1萬6000元,提供36個月補助,目前累計發放9139萬餘元。此外,烏日前竹區段徵收案,並首創「中繼宅」等安置措施,其中20戶徵收戶,不領租金補助,而是提供「中繼宅」安置。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吳存金說,「所以這20戶的民眾,他們就在我們9月份領到使用執照之後,他在原地我們是在我們的第一工區,讓他在原地居住。」
中繼宅為地上1層集合式住宅,每戶配置3房2廳,室內面積近30坪,安置戶入住的18個月期間,無需負擔房地使用費、地價稅、房屋稅等費用。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吳存金說,「中繼宅的部份就是民眾不被迫遷,他可以在原來居住的地方,可以延續跟鄰里的生活,可以結合。」
政大地政學系教授孫振義:「前竹的安置宅或者是中繼宅,不只是前竹的事情,以後未來台中市遇到鄰近的區域,整體開發或者是臨時要安置,或者是中繼這樣的需求,就會有一些存量,所以各個整開區,如果可以適當的配置,這樣子的一個機制,具備這樣中繼宅的數量,對於市政府未來的調節或調配,或者是保障民眾權益來講,也是一個活棋。」
台中市政府,辦理區段徵收,不但提高地主抵價地的領回比例,也提供完善的安置照顧,讓鄉親得以延續土地以及鄰里間的情感,落實居住權與生存權的保障。
(民視新聞/李坤錫、余壽生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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