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莊女嬰遭棄屍垃圾車 生母遺棄屍體罪緩起訴
一名女子8月12日上午到新莊某定點垃圾車棄嬰,檢方今日依遺棄屍體罪予以緩起訴,緩起訴期間1年,並支付15萬元給國庫。(圖/警方提供)

新北市新莊區今年8月發生女嬰遭棄屍案,一名67年次的陳姓女子當天上午感到腹痛,在住處產下一名女嬰,她認為女嬰已死亡,便將屍體裝到垃圾袋中帶到垃圾車丟棄。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陳女認罪且有悔意,檢方今日依遺棄屍體罪予以緩起訴,緩起訴期間1年,並支付15萬元給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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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一輛垃圾車8月12日上午在中港路與中華路口定點收運垃圾,於上午6時分左右,清潔人員發現垃圾車後車斗已呈現滿車狀態,於是啟動翻攪裝置,突然發現後車斗出現一具嬰屍,身體已呈現發黑,明顯死亡。

警方發現其中一袋垃圾內有剩餘的胎盤,經追查後發現是67年次的陳姓女子所丟棄。陳女平常與丈夫與兩個小孩住在新莊,警方今日上午11時許前往住處查訪,女子已前往公司上班,經員警聯繫後前往上班處將他帶回偵辦,女子一開始支吾其詞,後來坦承女嬰就是她丟棄的。

陳女自述當天上午突然感到腹痛,隨後在家中自行扯斷臍帶,產下一名女嬰。她指稱,女嬰沒活動跡象或哭嚎,且動手推女嬰也沒有反應,認為女嬰已死亡。陳女因為緊張害怕未將此情告知丈夫,上班出門就拿到垃圾車丟棄。

新北檢認為,陳女無前科、素行良好,犯後頗有悔意,因一時緊張而犯案,歷此教訓後當知警惕,加上其丈夫同意緩起訴,因此檢方給予緩起訴。

另外,陳女把女嬰丟入垃圾袋有無涉殺人等罪嫌,檢方認為,女嬰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結果為死胎,陳女棄置女嬰行為不符殺人、生母棄嬰等罪構成要件,因此不另論涉嫌殺人、生母殺嬰或遺棄致死等罪嫌。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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