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業管20幾類場所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包含所有工作從業人員皆應接種疫苗2劑並滿14天等,提醒相關人員速於110/12/17前完整接種;若未完整接種,需每週採檢始得提供服務。
陳時中當時指出,沒強迫而是要求,不能打就檢驗取代。他強調,打疫苗最主要目的是在保護自己,對社會防疫也有好處,大家盡一份國人的責任。本來之前鬆綁時就有針對24類場域施打要求,當時是以第一劑為準,現在是擴大要求第二劑。
但楊志良認為此侵害人民自由權,今大動作赴監察院檢舉違憲。對於指揮中心在制定措施前是否邀集法務討論,陳時中回應,指揮中心本來就有法制組,當然依法行政。
陳時中說,要求也希望大家接種疫苗,若沒有恐致區域風險,那就改為定期篩檢,這在公衛上有必要,國外疫情非常嚴重,不要以為台灣沒本土就能置身事外,以美國為例,一個月前新增病例數降到萬人,現在又衝上來,速度是很快的,等到疫情變嚴重就來不及,且憲法有訂,可就緊急危難、增進公共利益來補強。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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