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文上寫著裁定拘役120天,易科罰金12萬,但男子不滿,因為他覺得自己才是受害的一方。
男子拿出一大袋藥物,還秀出被車輾過的傷痕,身體虛弱無法工作,導致生活出現困難。他控訴自己被警車輾過但對警方提告竟然敗訴。
新竹新埔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劉建明表示,「彭男於現場對處理員警胡亂叫囂,經了解情況後未予理會,準備要開車離去,彭男竟橫躺於道路中間,要阻擋員警巡邏車,巡邏車大燈逆光,且彭男橫臥於馬路上,未見彭男而不慎輾過壓傷,導致其骨折氣胸。」
新竹這名彭姓男子,疑似因為多起案件被警方查辦,心生不滿,去年三月底深夜,謊報有人在郊外被打。員警隻身一人趕到,卻在一對一的情況下被男子嗆小心一點,等到支援到場他開始示弱,甚至躺在馬路上阻擋警方車輛,導致這起意外。男子因此被判定敗訴,並且法院也依藐視公權力,對他判刑。
新竹新埔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劉建明,「經法院審理判決敗訴,仍因警方移送之誣告,妨害公務妨礙公眾往來安全等罪。」
為了表達不滿,嗆警察的後果,雖然命保住了,但肋骨也斷了好幾根,除此之外還有氣胸,刑責跟著他,這樣的下場根本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民視新聞/黃兆康 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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