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酸警局「有牌流氓」免訴 法院:已廢侮辱公署罪

現在罵警察有罪,但罵警局卻沒罪!一名女網友,去年懷疑自己聲請的支付命令,被信義區警局銷燬,氣得在「爆料公社」上,酸警局「所謂的有牌流氓大概就是這樣子」,被控侮辱公署罪,但由於侮辱公署罪已經被廢止,台北地方法院判免訴,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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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外送遇到紅燈,為了省時間,外送員直接下車,牽機車過馬路,被員警開單,他氣得飆罵,被依公然侮辱罪送辦;但反觀另一件,女網友痛罵派出所,卻被判免訴!

女酸警局「有牌流氓」免訴 法院:已廢侮辱公署罪

陳姓網友去年在爆料公社PO文,懷疑自己向法院聲請的支付命令,被信義區派出所擅自銷燬,氣得酸派出所「所謂有牌流氓,大概就是這樣子」,信義分局依侮辱公署罪法辦,但剛好碰上立院三讀通過廢止侮辱公署罪,法院只能判免訴。

律師劉韋廷解釋,「在去年12月28號立法院已經修正,將侮辱公署罪予以刪除,過往已經提起訴訟提告侮辱公署罪的,法院現在只能裁罰免訴,也就是不予處罰了。」

女酸警局「有牌流氓」免訴 法院:已廢侮辱公署罪

這是修法後,台北地院第一件免訴判決。但屬於公署的派出所,如果遇到民眾惡言相向,又該怎麼辦?劉韋廷說,「現在的制度之下,對於公署來提告侮辱是無法可罰,但是對於公務人員侮辱,去年12月28號同時間,將侮辱公務員從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1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便加重侮辱公務員的罰則,但罵警察有罪,罵警局卻沒罪,引發關注,未來警察機關被民眾挑釁侮辱,這口氣恐怕得先吞下去。

(民視新聞/黃恩琳、吳培嘉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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