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工作預告修法 工鬥團體籲保留同意權

近期勞動部預告,修正夜間工作保護法相關草案,廢止第49條,增修第52條之一,引發工鬥團體不滿!因為增修的條文中,原本工會的同意權,變成只剩下協商權,根本無法強制規範雇主,因此工鬥團體提出三大訴求,認為工會同意權不能刪、勞工教育應該由工會辦理,呼籲法條修正要對勞工有利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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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鬥團體說,「工會同意權不能刪,勞工教育由工會辦。」

高喊口號,工鬥團體針對勞動部公告修正的勞基法修正草案,廢止第49條和增修的52-1條,相當不滿,呼籲勞動部要保留夜間工時的工會同意權。

夜間工作預告修法 工鬥團體籲保留同意權
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理事洪温章說,「修改以後,雇主只有拒絕協商的時候,才會被開罰單罰錢,但以我們的經驗來說,這根本就是讓雇主,不需要跟工會協商,只要做表面就好了。」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洪清福說,「新北市這地方70%的勞資爭議案,都是發生在什麼狀況之下,雇主不了解,勞工也不了解,這個勞動教育促進法,你必須要明訂。」

去年12月底,工鬥團體就曾為了超商夜間員工被砍意外,到勞動部抗議,這次看到勞動部預告修正夜間工作保護法,把女工改成勞工,落實平等,不過在通知工會的SOP,從原本得經過工會同意,卻變成雇主只要通知工會協商討論就好,這也讓工會相當擔心,未來夜間工作就是資方說了算。

夜間工作預告修法 工鬥團體籲保留同意權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葉瑾瑜說,「通知之後,工會提出來的配套措施,或者是勞工真的希望跟需要,在夜間工作保障的措施,能不能能夠被雇主採納,這是我們非常擔憂的部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整個法的規範的話,必須要讓它是務實的,不是這個法,新的規範下來,讓原來這些已經運作的東西,已經運作的狀況,產生窒礙難行,產生新的勞資糾紛,整個公司如果不能夠順利運行,勞資雙方都是不利的。」

勞動部認為,夜間工作無法避免,目前已經積極蒐集各方意見,希望勞資雙方能達成共識。

(民視新聞/葉為襄、李奇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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