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工安專款7成轉為業外收入、10萬具變壓器逾期未檢測 監察院糾正台電
監委表示,台電發包工程違規罰款多卻怠於執行,加上工安檢查流於形式、工安罰款未能專款專用及線上變壓器逾期未吊換檢測,因此通過糾正台電提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林郁容今表示,調查發現,台電公司配電外線(管路)帶料發包工程每年均採購近90標案、分項工程11萬件,但每件分項工程須填寫表單數量多達10餘種,所訂承攬契約規定違規罰款項目「多如牛毛」,台電卻怠於執行,加上工安檢查流於形式、工安罰款未能專款專用及線上變壓器逾期未吊換檢測,因此監委們通過糾正台電提案,要求經濟部監督其改進。

更多新聞: 快新聞/新北設計師、林口匡列採檢結果曝 侯友宜:無新增個案

監察院表示,統計台電「新配電工程資訊系統(NDCIS)」於107至109年共有264標案,皆已竣工,其中工安、非工安罰款件數115,236件,竟遠低於台電依審計部查核通知所清查92件標案之簽名異常件數327,280件,還不含各類逾期罰款、契約環境保護等,顯示台電公司辧理該工程所定違規罰款項目多如牛毛,實際卻怠於執行,核有怠失。

監察院指出,依台電「配電工程承攬商違反契約安全衛生規定罰款及運用要點」,工安罰款收入應用於提升落實承攬商自主管理,且專款專用,然查其在106年迄今實際工安專款支用情形,年度支用率僅3成,其餘7成竟轉為公司業外收入,違反專款專用原則,核有疏失。

此外依台電配電線路變壓器設備維護管理辦法規定,線上變壓器之吊換維護週期為18年,但迄110年10月8日止,超過18年以上迄未吊換檢測維護之變壓器多達107,327具,顯有未洽,允應加速處理,以維供電可靠度。

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林郁容說,台電配電工程交辦工程具施工地點分散、件數繁多及工期長短不一等特性,契約一般條款規定乙方之工地負責人、品質管理人員、安全衛生人員於施工期間每日應至工作場所或甲方指定之地點,上、下午各簽到1次,核與配電工程特性不符,請經濟部督促台電公司檢討改進。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越南15日起大鬆綁國際航班 回到疫情前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