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增訂"經濟間諜罪" 最高判12年併罰1億

為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遭外國、大陸地區侵害,行政院今天(17日)通過法務部修正國家安全法,增訂"經濟間諜罪",最高處12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朝野立委同聲贊同,就等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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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強調為回應各界期待、保護高科技產業,防止重要高科技技術外流,有必要在法制面,建立更嚴密、完善的國安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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