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苗栗女工傷遭截肢 勞動部:複查仍未改善再罰45萬
苗栗工廠女員工因工傷慘遭截肢。(圖/擷取自曾玟學臉書)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透過臉書披露一名苗栗工廠擔任包裝生產線的女員工小熙,日前在進行作業時,被1100公斤的貨物不慎輾壓,慘遭截肢。對此,勞動部職安署表示,昨(18)日已派員到災害現場實施複查,事先並未通知事業單位,複查結果發現仍有違反動法令事項,已依規定處以局部停工處分及裁罰45萬元整,也強調絕無所謂護航廠商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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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玟學透過臉書指出,一名苗栗工廠擔任包裝生產線的女員工小熙,在進行作業食,被貨物重壓而遭截肢,但術後第三天,公司主管前來探視,給予1萬元慰問金,公司認為是其操作失誤,沒必要調解或賠償,小熙的男友質問主管「為何沒有防護線?」、「為何安全配備不足?」等問題時,主管竟回:阿這你不懂啦!

接著小熙提出調解請求,提及賠償與工作保障時,公司表示願支付10萬元,以此彌補員工下半輩子殘障生活不便。老闆娘更宣稱「截肢而已不嚴重啦,裝個義肢就能走了」,「你媽媽中風也走得好好的啊」等句,認為公司賠償10萬已足夠。

針對此事,職安署表示,苗栗工廠包裝女性員工右腿受傷案,於去年11月9日發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接獲事業單位通報後,已派員實施檢查,經查雇主安全防護設施不足,且事業單位交付承攬未善盡危害告知及工作連繫調整,共計裁罰15萬元,並通知限期改善。

職安署指出,後續針對本案職業災害補償的辦理情形實施檢查,依勞動檢查法第13條規定,請受檢事業單位準備罹災勞工的薪資表、投保資料、醫療費等資料以供查核,同時,並於2月18日派員至災害現場實施複查,事先並未通知事業單位,複查結果發現仍有違反動法令事項,已依規定處以局部停工處分及裁罰45萬元整,絕無所謂護航廠商情事,職安署將持續督促事業單位 加強安全管理,避免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有關後續職災補償及權益保障部分,職安署說到,經查雇主已依法給付罹災者醫療補償及工資補償,但尚未足額給付失能補償,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項第3款,後續將依法處分。

職安署提到,已洽請苗栗縣政府勞工處指派職災勞工個案管理員,持續提供罹災者權益諮詢與心理支持,並協助其於去年12月向勞保局請領勞工職災保險之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及失能給付。

就損害賠償部分,職安署說明,該案勞雇雙方於今年1月於苗栗縣政府調解不成立,職災勞工個管員已連結法律扶助資源,協助罹災者後續訴訟事宜,職安署亦將持續追蹤關懷罹災者相關權益保障及後續職災重建事宜,包括協助申請失能生活津貼及器具補助,並連結身心障礙職業重建服務。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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