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表示,海邊路旅運中心工地旁路段因自小客車2輛違規停車過於接近捷運輕軌列車軌道,致列車臨停3分鐘案。經詢問捷運局表示,於2月11日晚上9時55分許輕軌列車司機發現有上述違停情事,致影響列車通行,並於21時56分許向警察局反映。
苓雅分局指出,分局勤務中心於晚上9時57分接獲110通報上述違停情事後,立即派員前往處理,並於晚上9時58分再次接獲110通報違停車輛已駛離,不須派員到場。
苓雅分局說明,將依照違規事實,於查明違停車輛及違規影片等相關資料後,移請捷運警察隊或捷運公司,「從重」依違反大眾捷運法50條1項3款「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可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苓雅分局強調,分局已聯繫捷運警察隊將結合警力,共同持續加強該路段巡邏及輕軌沿線周邊道路疏導、交通違規查察取締,以維民眾用路權益及交通秩序。
警方呼籲,市府規劃有9大停車場,請民眾應停於合法停車位置後,再改搭捷運或輕軌前往,切莫違規停車,影響相關交通及輕軌車輛安全。以維民眾用路權益及交通秩序。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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