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自稱叛逃到澳洲的中國間諜王立強指控,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過去是他的上司,負責共軍港台情報工作。向心夫婦當時準備從台灣離境,當場遭到調查局攔下,台北地檢署以涉犯違反國家安全法案限制出境。檢方經過調閱金流跟手機通聯紀錄,查無不法,加上向澳洲及上海公安局,調取資料失敗,最後因為罪嫌不足,北檢裁定不起訴。
另一方面,向心夫婦還被控和中國吸金集團國太公司合作,該公司過去非法募資,以2億300萬港幣(約7.4億台幣)分別買了向心旗下的中國創新投資、中國趨勢控股股票。收到錢的向心夫婦,再把錢轉匯到台灣的銀行,來台置產買豪宅,被依洗錢防制法起訴,此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訂2月24日宣判。
共諜案部分,經北檢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向心夫婦、王姓男子與蘇姓男子等4人部分仍需釐清,一月發回北檢續查。
洗錢案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今台北地方法院今一審宣判無罪。可上訴。向心夫婦原本遭限制出境至今年7月,北院今天重新裁定2人自今天起限境3個月。
港籍的向心夫婦在遭起訴後,被法官限制出境,其律師表示,兩人沒有犯罪事實的存在,已經為此在台待了823天,盼檢方別再上訴,讓他們可以回香港。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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