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檢察長李嘉明今天晚間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宜蘭地檢署已於25日收到宜蘭地方法院裁定書,將於3月1日提出抗告。
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政府108年羅東某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23日凌晨聲押林姿妙、林羿伶與康立和共3名被告,但法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請回。
據了解,檢方提出抗告之後,全案送往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若高院駁回抗告,將維持原裁定;若高院認為抗告有理,將撤銷原裁定,發回宜蘭地院更為裁定,地院將再傳喚3名被告召開羈押庭審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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