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中惡火釀6死 「17房違建隔成41房」女房東遭重罰144萬
針對台中中興失火大樓違規變更41間出租套房,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表示,經會勘後確認違反建築法規定,將開罰莊姓女房東144萬元。(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中中區一棟大樓6日下午發生嚴重火警,造成6死6傷的憾事。經調查發現,莊姓女屋主在樓梯間堆滿雜物;而涉嫌縱火的40多歲鄭姓男房客坦承與房東有嫌隙,因而犯案。兩人被移送後,檢方聲請羈押。針對該大樓違規變更41間出租套房,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表示,經會勘後確認違反建築法規定,將開罰莊姓女房東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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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中區興中街6日下午發生住宅火警,火勢延燒2個小時造成6死、6傷,屋主莊姓婦女也被嗆傷送醫,警消救災時發現樓梯間堆放許多雜物。莊婦後來重回現場,面對大批媒體追問,她低頭以帽子遮住臉說「我很甘苦」,並否認平常有將撿回收堆在樓梯間,也對死者說「很歹勢,很失禮,對不起」。

警方另鎖定大樓一名40多歲鄭姓房客涉嫌縱火,開立拘票拘提到案。鄭男坦承與莊姓屋主有租屋糾紛,因對方催房租、近日要求他另租他處才挾怨縱火。鄭男與莊女被移送後,檢方聲押。

大樓於86年申請變更使用,2、5、6、7樓作為旅館使用,核定17間房。都發局說明,經過這次事件,發現大樓內部被隔出41間套房出租,都發局現場勘查後,確認大樓遭擅自變更隔間。建築物2樓到7樓及頂樓違建共計41間房間,分別為原核准住宅3樓、4樓各2間共4間,擅自變更為12間;原核准旅館2樓、5樓、6樓、7樓共17間,擅自變更為24間;另頂樓違章加蓋5間房間。

都發局將依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按不同罰則分別罰鍰新台幣6萬元,每戶共開罰18萬元。全案8戶共裁處莊姓女房東144萬元罰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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