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一審被判死刑 女大生母親:殺人要償命

前年10月,台南一所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到梁姓嫌犯擄走殺害,歷經一年多審理,今天上午,高雄橋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認為嫌犯無教化可能,再犯機會高,判處嫌犯死刑,而女大生遠在馬來西亞的媽媽得知消息,雖然滿意這個判決,但又想起寶貝女兒,再次難過掉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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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經歷1年多審理,梁姓凶嫌一審判處死刑,女大生遠在馬來西亞的媽媽,總算獲得安慰。女大生母親說,「這個死刑是我訴求的,所以我滿意這個判決,我知道還有第二審第三審,到底有沒有槍決,本來就應該是殺人要償命,但我只要我女兒,其他我什麼都可以不要。」

雖然死刑本來就是家人的訴求,但寶貝女兒再也回不來了,馬來西亞女大生,前年10月底,離開台南的學校時,在附近高架橋下,遭到梁姓凶嫌,擄走殺害,凶嫌毫無悔意,連女學生身上財物都洗劫一空,法院認為他,預謀犯罪、手段殘忍、犯後未見悔意、再犯機率高達50%,社會危害程度高,基於這五大理由,判處死刑。

嫌犯一審被判死刑 女大生母親:殺人要償命

橋頭地方法院庭長楊智守說,「凶嫌鑑定結果屬於,再犯最高危險等級,預估15年後,再犯性侵案件或其他暴力犯罪類,機率高達50%以上。」梁姓嫌犯預謀犯罪,因為早在案發前一個月,他就曾經埋伏在案發地點,試圖擄走其他女學生,因此他總共被以三項罪名起訴,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兩年10個月,遺棄屍體罪2年,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嫌犯一審被判死刑 女大生母親:殺人要償命

橋頭地方法院庭長楊智守說,「歷經一年多偵審期間,都沒有承認過他具有殺人故意,重大細節都一再避重就輕。」台南市長黃偉哲說,「家屬心靈得到撫慰,社會公平正義得到伸張,現在司法一審把他判處死刑,我們都尊重。」一審判決出爐,不過接下來還有二審三審,家屬希望加快審理速度,早日定讞,撫慰女學生在天之靈。

(民視新聞/廖錦雄、林俊明 高雄-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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