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竟判無罪?男子開車酒測值超標!竟因「吃1物」獲判無罪確定
台北市1名吃檳榔男子開車遭警方攔查酒測,最後獲判無罪。(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社會中心/周孟漢報導

酒測值超標,竟被判無罪?台北市1名林姓男子前年9月時在家中飲酒,隔天開車外出遭到警方攔下盤查,結果一測發現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27毫克,遭移送法辦,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不過,高等法院認定,林男酒精濃度超標,可能是因為嚼食含有酒精成分的檳榔,結束後未滿15分鐘,加上員警酒測時並未全程錄影,也沒給林男漱口,因此判決林男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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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指控,2020年9月14日晚上,林男在台北市內湖區喝酒,並在隔天駕車外出,行經南港區三重路與三重路巷口被警方攔查,下車接受酒測,結果林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27毫克,員警當場將人移送法辦,檢方也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酒駕竟判無罪?男子開車酒測值超標!竟因「吃1物」獲判無罪確定
台北市1名吃檳榔男子開車遭警方攔查酒測,最後獲判無罪。(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事後,林男否認酒後開車,主張自己是因為有吃檳榔的習慣,酒測值才會超標,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將林男判決無罪,但檢方提起上訴,表示林男酒測時嘴巴裡沒有嚼檳榔,加上他有飲酒習慣,應該可以分辨檳榔是否含有酒精,認為林男在酒測前選擇吃含有酒精成分的檳榔,主觀上仍有飲酒後駕車的犯意。

不過,高院認為,林男雖然在接受酒測前,的確有吃含有酒精成分的檳榔,且結束未滿15分鐘的可能,但員警進行酒測實,並沒有確認他是否有吃檳榔,及結束是否已滿15分鐘;另外,林男要求漱口時,雖然員警口頭答應他,但卻沒有真的讓他漱口,直到林男抗議後,員警才讓他漱口並進行第2次酒測,但員警也沒更新數值,仍依第一次的酒測值送辦。

酒駕竟判無罪?男子開車酒測值超標!竟因「吃1物」獲判無罪確定
高院認為,林男酒測後測出的數值,無法排除是口腔內殘留的酒精所導致,檢方所舉的事證,仍有合理之懷疑存在,因此判決林男無罪確定。(示意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廢公社》)

高院認為,林男酒測後測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7毫克的數值,無法排除是口腔內殘留的酒精所導致,檢方所舉的事證,仍有合理之懷疑存在,因此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不能認定被告犯罪,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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