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餐廳2013年開業,標榜高級「鵝肝」吸引顧客,售價從1980元至6000元不等,但從開店至105年10月止,都是價值較低之「鴨肝」混充,甚至教育員工,如果有饕客嘗出不對勁,再解釋是「高級鴨肝」。
2016年9月盧姓牙醫師帶妻子前往用餐,花費7216元享用「鵝肝」套餐,隔月上網發現該店員工爆料,鐵板燒業者提供之「鵝肝」皆是以「鴨肝」假冒,致電向店家求證,店家得知東窗事發,還急忙把菜單「鵝肝」產品全部更改為「鴨肝」,盧姓牙醫分別向主管機關檢舉及提告,經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餐廳李姓負責人被依詐欺罪起訴,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去年更一審改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另查出洪姓主廚隱匿實情,明知鴨肝卻向客人介紹這是鵝肝料理,包括洪姓主廚、鍾姓行政主廚,陳姓、許姓外場副理,都被依共同詐欺罪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定,洪姓主廚與李姓負責人有共同犯意聯絡,因此依共同詐欺罪判刑4月,另外三人則因共同詐欺罪證不足,獲判無罪。此外,由於全案只有盧姓夫妻提告,只能判處沒收餐廳不法所得7216元,儘管餐廳3年多賣出近3600份套餐,銷售金額達15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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