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說,「她明知道有關於公費助理的補助費,應該是要給助理並撥到他的帳戶,但是為了謀取她個人的不法利益,跟她從事殯葬禮儀業的配偶,還有她的會計葉姓被告,共同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偽造公文書的犯意,來向議會詐取148萬元。」檢方起訴書中指出,冉齡軒與經營禮儀社的丈夫,先後聘請多名公費助理,向市議會申請每月2萬5千元~7萬元不等薪資,但助理拿到薪資後,要把差額繳回服務處,實際只拿到1萬~4萬元薪資,檢方偵結後,將冉齡軒夫妻以及葉姓會計依貪污治罪、偽造文書罪起訴,其他助理則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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