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某私立幼兒園未依規定做好防疫,導致確診染疫擴散,對此相當遺憾,教育局3月份開始訂有幼兒園停課標準,只要有確診即停課7天。
鄭新輝說明,該案初步了解,園方獲悉有幼生確診,並沒有停課7天,隔天還讓幼生到校上課,一直到28日才進行預防性停課,違反停課規定;同仁上午10時獲悉後進行調查,園方好多個版本變來變去,連他親自打電話去,都沒有辦法獲得精準說詞,中午12時又改說詞。
鄭新輝表示,依照幼教法規定,若因為園方管理不當,造成傷害情節重大,可會處以減招、停招,甚至停辦處分;疫調不實部分,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若不配合疫調或隱匿不實,可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黃偉哲則說,園方獲知幼兒沒有第一時間停課,造成染疫擴大,這部分他沒有辦法接受,會積極調查,若屬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COVID-19特別條例處以罰鍰,以及考慮停招或減班,如果證據很清楚,應該明天就會約談,並將約談紀錄移送相關單位處理,很快會有調查結果。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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