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繳費漏看公告!這段話讓他「秒虧4倍費用」崩潰喊:這合法嗎?
1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這天到某車站旁的停車場停車,繳費時卻沒注意到機台公告寫「無法找零」,但原PO這時已丟了100元鈔票進去,讓他直接多花了80元停車費。(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生活中心/周孟漢報導

每個人開車時,一定都有去停車場繳費的經驗,不過停車場的公告一定要看清楚,以免傷了荷包。近日1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這天到某車站旁的停車場停車,繳費時卻沒注意到機台公告寫「無法找零」,但原PO這時已丟了100元鈔票進去,讓他直接多花了80元停車費,相當無奈,文章曝光後,引發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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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繳費漏看公告!這段話讓他「秒虧4倍費用」崩潰喊:這合法嗎?
1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這天到某車站旁的停車場停車,繳費時卻沒注意到機台公告寫「無法找零」,但原PO這時已丟了100元鈔票進去,讓他直接多花了80元停車費。(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這天去某車站旁邊的自助停車場停車,繳費機台上大大寫著「請勿多繳停車費用,無法找零盡請見諒」,但原PO目光完全沒注意到,只看到下面那台繳費機,下一秒不疑有他的投了100元鈔票下去,但原PO的停車費只需20元,正當他好奇找的80元在哪時,才發現上面的不找零告示。原PO表示,「打電話去吵我相信業者一定會說有清楚標示,就是不找零,都不知道要吵多久。出來玩被吞80元,算了吧,學一次乖」,不過他也好奇「這種不找零,就算清楚標示,是合法的嗎?」。

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討論,「看起來滿明顯的,只能下次注意,當作給人家小費吧」、「這樣你可以跟朋友說嘴啊,區區20元的停車費,我都跟他說100不用找」、「業者這招真高明」、「超收的部分可以向消保單位投訴,讓業者去頭痛,你不是第一個遇到這款的」、「建議投訴看看喔!爭取自己的權益,也可以幫助他人」。


停車場繳費漏看公告!這段話讓他「秒虧4倍費用」崩潰喊:這合法嗎?
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討論。(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不過,也有網友發現停車場業者有貼國稅局發的「免發票標章」,所以沒開發票也不會有責任。對此,《民視新聞網》實際詢問法界人士,吳佩雯律師表示,在收費停車場繳費,如果證明消費者他投超過的錢進去然後沒有找零,事後還是可以要求業者找錢,但如果停車場業者已經貼「標示」提醒,如果衍伸出糾紛,消費者也可以訴諸法律,提起民事訴訟。

除此之外,根據財政部公告,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者,自111年1月1日起應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使用停車場自販機銷售之營業人,一律給予1年輔導期間,上開營業人於輔導期間內未能逐筆開立統一發票者免處行為罰。


另外,為方便消費者辨識,財政部規劃2款專屬標示貼紙,以紅色及黃色區分適用1年及6年輔導期間,標示貼紙會同時列示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及該自販機之設備專屬編號,並敘明免開立統一發票期限,請國稅局統一印製核發並輔導營業人於110年12月31日前逐一張貼於其所有自販機明顯位置(如投幣口附近),以避免買賣雙方爭議及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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