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27日祭出延税、降税、減租、免租等九大類紓困措施後,今天再度加碼針對工作受疫情影響生活困頓之市民、托嬰機構、居家托育人員(保母)、身障學生交通車委外廠商、庇護工場、中小企業&創業青年、藝文單位或組織、公有零售市場攤商及市場處轄管場域具安置性質之承租人等擴大紓困。
社會局長周榆修今針對「生活困頓之市民」紓困說明,只要在3個月內工作受疫情影響,以致生活陷困之本市市民,申請人須檢具工作受疫情影響證明,如失業證明、停工證明條件、無支薪證明、薪資單、領薪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至於如何申請?周榆修表示,民眾可以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或居住地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臨櫃申請或郵寄申請或於本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線上申請,只要經審符合資格通過,可領取3.000元。
周榆修指出,在「居家托育人員(保母)」部分,只要在111年4月至6月疫情期間,因受疫情影響停托,退還托兒家長托育費用者。他解釋,停托期間依退費金額每名保母定額補貼:全額退費補貼6,000元;部分退費補貼3,000元,其申請方式為「一次性申請」,由居家托育人員填具退費之兒童名冊及領據,向社會局提出申請。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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